摘要:两家男女同室混居 谁之过? 太原新闻网 2005-05-17 10:11 山西商报 “已经成年的母女二人和非亲非故、而且没有婚姻关系的异性男子同居一室?而且时间长达近半年之久?”初闻此讯,记者也和大多数人一样,以为不过是街头无根可究的小道消息或无聊人士编出的花边新闻。但当记者走进这间卧室的时候,确实为眼前的现状而惊异。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成了当前的局面?在人 们感到尴尬和惊异的时候,我们不禁要问: 当流传了数千年的古训余音还在我们耳边回响的时候,记者却亲眼目睹了非亲非故的成年男女混居一室的一幕: 一间卧室住两家人
| 两家男女同室混居 谁之过? | |
| 太原新闻网 2005-05-17 10:11 山西商报 | |
| “已经成年的母女二人和非亲非故、而且没有婚姻关系的异性男子同居一室?而且时间长达近半年之久?”初闻此讯,记者也和大多数人一样,以为不过是街头无根可究的小道消息或无聊人士编出的花边新闻。但当记者走进这间卧室的时候,确实为眼前的现状而惊异。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成了当前的局面?在人
当流传了数千年的古训余音还在我们耳边回响的时候,记者却亲眼目睹了非亲非故的成年男女混居一室的一幕: 一间卧室住两家人 5月11日下午5时许,记者来到太原市桥东街,七扭八拐找到L区8号楼2单元504号住房的时候,一位约60岁的老头给记者打开了房门,老头自称姓李,是该房房主的老爷子。 打听清楚记者来采访男女混居的事,令人惊奇的是李老头一点也不尴尬,称自己今年61岁了,正是和别家女人混居的人,一抬手就给记者指明了混居的那间卧室。 穿过全落地的磨砂玻璃推拉门,记者看到,这间装潢还看着挺新的卧室,也就只有15平方米左右,靠门的墙上装了壁柜,墙上挂着一张年轻夫妇的彩色结婚照,下边是两张并列的床,一张双人木床精致些,一张单人包床简陋些,两张床中间放着一辆自行车。床对面是一张桌子和电脑桌,电脑的上面蒙着布,布上和桌上满是灰尘。 在那张简陋的单人包床上,拥着被褥坐着一位老太婆,李老头介绍说她就是与他混居的女人之一,孙某的母亲薛某。 房中的凌乱不堪,让人感受到的不是暧昧,却似乎是剑拔弩张的对峙。 66岁的薛某告诉记者,她和42岁的女儿孙某,晚上就挤在那张小床上,李老头一个人占着那张大床。 谈起同室混居的尴尬,薛老太悄悄告诉记者,她们刚住进来时,是一小两口与她们混居着,有时小两口还当着她和女儿的面亲热呢。她说小两口就是李老头的大女儿和女婿张某,墙上挂的就是他俩的结婚照。 李老头则告诉记者,孙某有几天还只穿着胸罩和小裤头呆在这儿,他告知孙的父亲后,才穿上秋衣。此后大家就一直穿着秋衣,各睡各的,谁也不理谁。 孙家虽然隔着自行车的“铁篱笆”,两家却并非相安无事: 口舌之战几乎每日不断,你推我搡几乎月月交手,砸东西摔物品也成季度之战,今年4月24日,就又爆发了“世界大战”…… 妻失踪夫卖房产 4月24日中午,孙某关门时差点夹住张某女儿的小手,双方的矛盾立刻激化,孙家母女和李老头的老伴等人揪打在一起,李老头听见声音不对跑过来时,见孙家母女正拿着一把铁锤子砸人,赶紧去挡,结果他的鼻子被划伤了。夺下锤子后,他赶紧报警;桥东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后,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把凶器小铁锤扣缴。 据民警介绍,张家和孙家的纠纷一直不断,主要是因为房子的问题:张家从孙某的丈夫王某手中买了这套房子,孙某外出不知情,回来要讨回房子就开始了纠纷。 薛老太告诉记者,她那女婿王某没人性,已经是第二次偷偷卖房子了。她说,王某和她女儿结婚后,她家出钱曾为女儿女婿在太原卷烟厂附近买了两间平房,后来她又出钱加盖了一间,结果,1993年拆迁时,王某就趁夜里把房子卖给了开发商,后来追回来了3万多元。谁知这次他又趁女儿不在家,偷偷把房子卖了。 她说,女儿从任某手中买了这套房后,就到盂县做药材生意去了。谁知,路途中翻了车,不但赔光了钱,女儿也受了伤。没挣下钱的女儿不好意思回家,就在外养伤,一下呆了近3年。就在这期间,王某把房子卖给了张家。 张家人则告诉记者,自己在东港西巷的房子被拆迁后,看到了一则卖房广告,就联系看房,王某和一个自称是孙某的女人一起谈的,谈妥后2001年1月13日签了协议交了钱,代表这套房子产权的回迁安置卡也给了他,谁也没想到,那个孙某是假的。 王某给张家出的两份证明也明确写到,“经与爱人孙某商量,不想在桥东居住,因那里环境不好等原因,所以我们想到别处住。”;“因我爱人失踪两三年之久,我儿子受丈母家挑索(唆),把我家中的贵重物品偷卖、学会和我闹,使我无法正常生活,在这种情况下,我把房子卖掉的,所有的一切与买房人无关。” 而王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原来的三间平房都是他家出的钱,这次买504号房的钱,也是他自己出的。 就这样,半辈子没住过楼房的李老头,在想过一把楼房瘾的时候,花10.2万元却掉进了别人家的麻烦里。 妇回“家”夫“失踪” 2003年11月26日,孙某回家后发现房子被卖,就叫了一伙人以物业公司检查暖气为名,骗开了张家的房门,偕其母薛某突然闯入房内,并声称是法院让她们入住的,她们是该房的所有人,此后就一直占据一床之地,与李老头隔车而望,混居至今。 记者看到了孙家称自己是房主的证据,那是一份经山西省第二公证处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。该协议表明,孙某1997年12月22日,花8.5万元从任某手里购得了504号房,当时交接了回迁安置卡1张、相关收据6张和房门钥匙。2001年1月13日,张家购房后,回迁安置卡1张、相关收据6张都移交到了张家手中,同时移交的还有当时的房门钥匙。 但张家人告诉记者,交了钱的第二天,王某就换了手机号,好长时间都没找到人。因此,协议中约定的公证和办理过户手续,一直没有进行,至今回迁安置卡上的房主仍然是任某。王某则称后来找过开发公司,答应以后发产权证时一起办,所以没办过户手续。 孙某母女二人进住的时候,张家立即报了警。时任桥东派出所该地片儿警的刘某,出警处理了此事。因孙母曾是该社区的居委会领导,当时他看了双方的协议,就劝双方到法院确认哪份协议有效,但对孙某母女的行为只做了口头规劝,并未立即制止,也就形成了非亲男女混居一室的现状。 法学专家董育民认为,孙某的协议只证明她曾经拥有过504号房,并不代表她现在还是该房的主人;在回迁期间,代表这套房子产权的回迁安置卡已被张家善意取得,该房在法院判决归他人所有并执行以前,是张家的合法财产,孙某母女的行为,应认定为非法入侵他人住宅,警察有义务制止这种违法行为。正是由于警察的行政不作为,才造成了张家的为难境地。 判决结果“难”执行 “警察不管,咱上法院。”无奈之下,张某夫妇把孙某和王某夫妇二人告到了法院。2003年12月15日,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。 2004年4月18日,迎泽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认定王某未征得孙某的同意,擅自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,即住于太原市桥东地区新街小区8号楼2单元504号住房,出卖给张某夫妇的行为,违反了法律规定,双方新签《房屋买卖协议书》无效,并判决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,返还张某夫妇购房款10.2万元,并从2001年1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,张某夫妇在王某履行完毕前项后五日内,将回迁安置卡返还给王某并腾出住房。 双方均未提起上诉,一审判决生效。张家立即申请执行,王某称自己没钱,一直没有退还购房款。为此,迎泽区人民法院于去年5月23日曾将王某拘留,但王某当年6月6日出来后,至今仍未归还一分钱。 张家夫妇要求法院将孙某母女清出房间,执行人员却说没有判决孙某的责任,没法执行。为此,张家提出再审申请,诉求重新判决,追加孙某为连带责任人。 今年3月16日,迎泽区人民法院向张家下发了驳回申诉通知书,称“本院对该案复查,证实原审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。王某与孙某系夫妻关系,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,对外债务夫妻应以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。原判决并无不当。” 此后张家申请追加孙某为被执行主体,法院至今也未采纳。 山西大学法学教授、我省著名法学家董育民研究此案后认为:法院判决中遗漏了对被告孙某的责任界定,是有重大遗漏的错判;驳回申诉通知书中,“王某与孙某系夫妻关系,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,对外债务夫妻应以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”的说法,与判决中只判决王某一人承担责任、漏判孙某的连带责任是不一致的,得出“原判决并无不当”的结论是矛盾的。 专家建议,张家可以再次报警,请警察把非法入侵自己住宅的孙某母女清理出去,结束这种沦为笑谈的闹剧;也可以向原审法院及其上级法院提请再审,以纠正判决中的错误,确保社会平安。 然而,这样男女混居的闹剧能否尽快结束,我们只能翘首期待警察的严厉执法和法院的公证判决。 | |
| 作者:商报记者 费建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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